本月,在人口贩运宣传月期间,我们讨论了有关贩运问题的常见问题,并向那些与现代奴隶制作斗争的妇女学习了他们的专业使命。
但是,你应该知道的打击人口贩运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正在做些什么来预防和解决他们自己国家和世界各地的问题。
总的来说,政府干预各不相同 - 有些国家正在制定适合其文化的政策,而另一些国家则落后于没有反贩运法律。 还有一些国际标准:2003年,“联合国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议定书”确立了一项普遍的贩运定义,并为各国制定了预防和打击贩运和援助受害者的目标。 同样,美国国务院的“贩运人口报告”为各国提供了遵守“消除贩运最低标准”的建议。
然而,这些努力具有挑战性,因为没有一种方法可以解决世界各地的贩运变化问题。 不同的文化,经济和宗教都使法律变得复杂,腐败,文化解释和不同的司法系统使得执法变得更加困难。 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全世界的许多法律都侧重于性贩运而不是劳动力贩运(这种做法更为普遍),部分原因是媒体更多地谈论性交易。
为了让您仔细了解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事情,这里简要概述了六个国家的努力和政策,以及他们在实施这些法律时面临的挑战。
美国
“贩运受害者保护法”(TVPA)于2000年获得批准,是第一部针对美国性交易和贩运人口问题的联邦法律。 TVPA的重点是预防和保护贩运幸存者,以及起诉贩运者。
TVPA在2003年,2005年和2008年被重新授权为“贩运受害者保护再授权法案”(TVPRA),每次重新授权都提供了积极的变化。 例如,2008年的TVPRA要求劳工部公布一份由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清单。 但TVPRA于2011年到期,需要更新以跟上人口贩运的快速变化。
今年,重新授权TVPRA的法案已经重新提交给国会。 它要求政府承包商对使用剥削劳工的外国劳务招聘人员负责,帮助执法部门预防和起诉性旅游,并制定一项拨款计划,以防止贩运人道主义危机(例如海地或叙利亚)。 要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阅读“结束奴隶制和贩运联盟”有关TVPRA的信息以及您可以采取的行动,以确保美国仍然是结束人口贩运运动的领导者。
在州一级,虽然一些立法有了很大改善,但一些国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马萨诸塞州被Polaris项目评为改善程度最高的州之一,它创建了一个人口贩运特别工作组,该工作组加强了对贩运活动受害者的保护,并将使用互联网作为贩运工具作为应受惩罚的罪行。 另一方面,有一些州,如怀俄明州,直到1月29日,没有州法律来惩罚贩运者。 刚刚通过的众议院法案133将人口贩运立法添加到法律手册中,该法案现在将进入参议院,这是朝着国家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印度
每年有超过20万印度儿童被贩运,被迫在砖窑或刺绣工厂从事家政或劳动。 但是,虽然政府资助的反贩运单位应该继续建立起来,并且正在进行更多的起诉,但这些法律并未得到广泛执行。 问题的一部分在于,很难说一项普遍的贩运法是否可以为一个像印度这样大而且区域多样化的国家起作用和执行。 与此同时,腐败,缺乏培训和资源等因素使得难以确保计划的有效性。
美国国务院鼓励印度继续提高对人口贩运的认识,努力建立特别的反贩运法庭,并在地方一级提起诉讼。
柬埔寨
“制止人口贩运和性剥削法”旨在遏制柬埔寨的人口贩运活动,并实施该法以使该国能够遵守美国的反贩运建议。 然而,这项法律因混淆性工作和人口贩运而受到批评,使从事性工作的人躲藏起来或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作为亚洲最贫穷的国家之一,性工作通常被认为是经济上合理的 - 特别是对于那些来自农村地区的人 - 并且通过选择来辨别谁是被贩运者和谁是参与者变得具有挑战性。
此外,即使是“携带安全套”也可能导致起诉,在一个曾因其阻止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的工作而受到称赞的国家造成公共卫生问题。 短片“ 捉老虎与鳄鱼”在整个东南亚地区曝光了这个问题。
要了解有关柬埔寨反贩运和性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的更多信息,请查看街道外的人权观察报告。
韩国
韩国是美国贩运人口报告中的一级县,这意味着它符合防止人口贩运的最低标准。 仍然, 有许多劳动剥削和贩卖3D(困难,肮脏,危险)的工厂,许多农民工和易受伤害的当地人生病或受到虐待。 “惩罚安排性交易行为及其劳动标准法”对贩运者判处严厉判决,但没有明确的法律来界定贩运,因此实际上很难确定和起诉这些人。
不幸的是,在韩国普遍存在贩运问题,据报道,许多来自俄罗斯,朝鲜,菲律宾和泰国的人在劳工或性产业中被剥削。 美国的许多人口贩运受害者来自韩国,当他们到达时发现自己处于强迫劳动和债役的境地。
瑞典
Kvinnofrid法律规定,购买性行为不是违法行为,而是卖淫 。 据认为,这样的法律将减少人口贩运和卖淫的需求。 这些类型的“约翰法律”一直存在争议,因为它们往往迫使性工作者进入地下并使其不那么明显,而不是实际减少贩运案件的数量。 这实际上可能使性工作者更加危险。
在经过广泛辩论之后,该法律后来被挪威和冰岛采纳,尽管衡量法律的影响仍然很困难。
丹麦
1999年,丹麦将卖淫合法化,假设如果合法则更容易进行监管。 甚至有几个组织研究和支持性工作者的权利和工会。 政府偶尔会提起卖淫禁令,但遭到丹麦公众的广泛反对。
然而,经营妓院,贩运和拉皮条仍然是非法的,丹麦“刑法”确保性和劳动力贩运被视为严重犯罪。 丹麦还制定了“打击贩运国家行动计划”和丹麦反贩运中心,该中心协助贩运活动受害者并帮助他们获得当局的治疗和援助。
起草或实施贩运法律并不容易,许多法律的有效性仍在辩论中。 尽管立法面临诸多挑战,但我们仍必须继续努力加强和提高对这些法律的认识。 无论战斗多么艰难和漫长,我们都必须努力走向现代奴隶制的终结。
要了解如何参与结束人口贩运的斗争,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