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信息都以纸张形式发送时,“Re:”一词代表“关于”或“参考”。它不是缩写;事实上,它取自拉丁语 在重新 这意味着“就此而言”。 在res 仍被用于无争议且缺乏正式不利方的法律诉讼程序。
然而,随着电子通信的出现,RE:的使用以一种有助于保持收件人的电子邮件对话清晰和有组织的方式具有改变用途的意义。 RE:在主题行中使用电子邮件,在主题本身之前,它表示此消息是对同一主题行下的上一条消息的回复。
这有助于用户识别特定主题上的消息和响应,如果一个人同时参与多个不同的电子邮件会话,这将特别有用。
当RE:导致电子邮件混乱
如果您将RE:放在新邮件的主题行之前,而不是对旧邮件的回复,则收件人可能会感到困惑。他们可能认为回复属于他们没有知道或可能不属于的电子邮件线程,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收到对话中的前面消息。
无论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在电子邮件通信中,Re:不再是“关于主题” - 电子邮件行已经包含标签主题:表示消息的主题。
使用RE:进行回复
为防止混淆,请避免在主题行中使用RE:,除非该邮件是对具有该特定主题行的邮件的回复。 RE:只应在电子邮件中回复时使用。